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和被告會面、婚外情 高分院法官遭彈劾
TVBS 2010/05/04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因與審理中的被告,台東縣前議長吳俊立在私宅會晤,又長期向他承審案件的告訴人借用高級轎車代步,另外還捲入一樁婚外情,監察院昨天以9票對2票通過彈劾,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未來如遭最重的撤職,將不能辦准退休,退休金也會泡湯。
高等法院的花蓮分院法官林德盛,今年1月特別發出聲明稿,承認確實有和前台東縣議長吳俊立見面,但那是公開場合聚會,現場還有很多人,並沒有違反辦案法官不能和當事人私下見面的規定。
花蓮高分院法官林德盛(99.01.11):「此事可能損及司法公信,並給司法院及本件偵辦人員困擾。」
真的很困擾,因為監察委員說,林德盛不但在審案期間,進入被告前台東縣議長吳俊立的別墅1個多小時,已婚的他還被政風特蒐組拍到,和另一案件的被告女子親吻摟抱的照片,還一起在飯店過夜,甚至還向另一起案件的原告林姓母女,長期借用名牌車代步。
林德盛(99.01.11):「請各位媒體先進,勿因此歸責司法院或花蓮高分院,更勿任意揣測,損及他人名譽。」
私會被告、長期開原告的車,還被指控婚外情,3項過失讓監察委員以9比2,通過彈劾,將林德盛移送公懲會審議。
林德盛在3月1日曾提出退休申請,卻被司法院拒絕,要求他停職接受調查,如果最後公懲會決定要將林德盛撤職,那他不僅不能辦退休,往後的退休金也都泡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