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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通姦事證 女偷情人夫仍判賠百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黃姓女子涉嫌與已婚的徐姓男子發生婚外情,而被徐妻一狀告上法院;全案經地方法院審理後,雖然查無「通姦」事實,但由於兩人有多封曖昧信件被查獲,因此民事部份仍判賠1百萬。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了解,徐妻是在去年發現丈夫手機竟有多封傳給黃女的曖昧信件,不僅暱稱雙方為「黑馬老公」和「小公主」,更有許多露骨字眼,如,「叫我愛人ㄋㄟ... 我快要被蜜糖溺斃了~」、「平常只有在電視劇才有的情節,想不到會在自己身上發生」、「愛上你 是我無法制止自己的. 我愛你. 無悔. 」等,因此憤而提告。
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雖然查無兩人肉體通姦事證,但「精神外遇」對配偶權的侵害,並不亞於實際通姦犯行;因此就民事部份,仍判處黃女須賠償徐妻100萬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