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蘋果日報 2011/04/05 媒體報導,台中市1名楊姓男子2005年與林姓女子外遇,2人合資購屋,後因投資不利反目成仇。林女不甘心人財兩失,把自己為了楊男墮胎的收據,寄給楊男的妻子,還不時傳簡訊騷擾,楊妻氣得要離婚。楊男否認外遇,不願意離婚。法官日前憑收據及簡訊,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