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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麟只認婚外情

中國時報 2011/01/14【陳志賢/台北報導】

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發現板檢檢察官邱茂榮、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及北檢檢察官林天麟(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四人,均有婚外情,甚至與當事人不當飲宴,違反檢察官守則、法官守則,特偵組檢察官郭永發昨天將四人分別移送司法院、法務部議處。

 被特偵組移送議處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天麟昨天表示,他承認有婚外情,與蔡光治、何智輝只吃過兩次飯,但每次都是何智輝一來,他就離開,只是吃個飯就被移送懲戒,處分太嚴重、矯枉過正。他質疑特偵組沒有證據下,辦案太草率,未來他會向檢審會說明原委。

 林天麟說,特偵組認定他與蔡光治、何智輝餐敘十次,並非事實,他只有去過「水戶」、「魚介」日本料理店兩次,兩次都是蔡光治邀約的,蔡是法院同事也住在他家對面,吃飯很正常,地點也很正常。他說,兩次餐宴,何智輝都是中午一點多才來,他事先不知道何會來,他都是一時卅分就離開,何智輝來都是聊一些風花雪月的事,他在席間與何接觸時間不長。

 至於張世傑被挾持案。林天麟指出,他當天是跟陳姓友人在伊通街的餐館吃飯,陳某找蔡姓男子一起餐敘,蔡是高球場老闆,不是黑道;溫某只問他一些法律問題,他認為案件只涉及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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