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報導】 2010.11.22 桃園縣黃姓女子(27歲)因姑姑懷疑男友劈腿,請她幫忙竊聽電話,她以2萬5000元價碼購買具有監聽第三人通話功能的手機,並取得裝設軟體後,交給姑姑的男友使用,監聽一個多月後被發現,桃園地院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判她拘役20天,易科罰金相當於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