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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男人外遇偷情該公告天下嗎
2008年1月13日 多維新聞網
呂志強/男人外遇﹐基本是每天都會發生的事﹐但是近來卻有兩個男人出軌被大受關注﹐一就是某央視男主持被老婆在公眾場合公開對其外遇進行指責﹐充分的表現了“瘋狂主婦”的潛質﹐原本這女人遭遇背叛是非常痛心以及為人所同情的事﹐但是因為此婦原本就是第三者插足搶人老公﹐再加上不分場合公開發飆﹐將個人的怨恨扯上了關乎國家聲譽之上﹐因此並沒有得到多少同情﹐反而被指責過于任性與自私。另一個就是因為被親生女兒在法庭上公開偷情錄像﹐竟然羞愧自殺而死﹐因為偷情者的自殺﹐因此便引來一些人指責女兒不孝﹐逼死父親的說法。
我想那些指責的人應該大多是男人﹐因為大多數男人都認為婚外出軌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男人天生就管不好自己的下半身﹐而女人天生就應該學會隱忍﹐將家丑外揚的女人很不識大體。可是男人們低估了女人的憤怒﹐當一個女人失去了尊嚴﹐失去了感情﹐你又用什麼來要求女人要冷靜﹖外遇向來是婚姻當中的頭號殺手﹐女人將家丑公告天下﹐抱的無非是魚死網破的心態﹐而男人﹐當你在放縱自己的時候﹐就沒有想過自己將來所應付出的代價嗎﹖被妻子公開的男人丟掉的可能是前途與名聲﹐而被女兒公開的男人卻丟掉了生命﹐這是否能讓那些不安份的男人覺得害怕呢﹖
曾有人討論過﹐當男人變壞之後﹐女人是選擇當“怨婦”還是當“悍婦”﹐我想不管是“怨婦”還是“悍婦”﹐都不是聰明女人的選擇﹐當“怨婦”傷的是自己﹐千萬不要以為隱忍能換來男人的回心轉意﹐這樣只會讓他越加無視你的存在﹔而當“悍婦”或者能夠得到報復的一時快感﹐可是最終所傷害的絕不會只是對方﹐不是說了婚姻當中只有雙贏或是雙輸嗎﹖將男人的丑事公諸天下﹐其實扇的不只是男人的耳光﹐同要向世人宣告了自己的失敗。而不管是妥協還是反抗﹐無非都是因為還有余情未了﹐皆因為女人是感性的﹐所以無法做到絕情。
曾看到一些女人在處理老公外遇的例子﹐將奸夫奸婦堵在床上的女人不哭也不鬧﹐只是一臉從容的放走當眾出丑的女人﹐然後平靜得像無事發生一樣﹐照樣吃照睡歸樣上班。在男人恍恐不可終日﹐不知道女人胡蘆裡賣的什麼藥時﹐卻收到了女人托律師寄來的離婚信。原來在短短幾天之內﹐女人已經將所有的財產都轉移了出去﹐這個男人偷情的代價便是淨身出門。不得不佩服這個女人的冷靜﹐我想男人最怕的其實不是會哭會鬧的女人﹐而是這種不哭也不鬧的女人﹐正是這樣的女人﹐才會給這些犯錯男人致命的一擊。
大多數女人在面對背叛時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的﹐因為婚姻對于女人來說尤如生命中的重生﹐所以女人在婚姻當中的付出總會比男人多得多。而婚姻與愛情所不同的是﹐付出的同時是需要對方的回報﹐而這個回報最基本的做法便是男人對于婚姻的忠誠。都說婚姻其實是一份沒有文字的合同﹐當一個女人稱呼一個男人為“老公”時﹐這個男人身上所承擔的便是這個女人一輩子的幸福。固然男人有了外遇﹐女人也得承擔一部分的責任﹐但是絕大部分是男人的原因﹐外遇只會加速婚姻的瓦解﹐卻無助于改善婚姻存在的問題。
當婚姻亮起了紅燈﹐是繼續還是反抗﹖相信每個人的選擇都有她的理由﹐不過應該學會不管是做出何種選擇﹐都要有承擔後果的心理准備﹐比如大鬧奧運會場的胡某﹐她應該想到的結果是﹐男人丟掉了工作與面子﹐而她丟掉了婚姻與將來。每每看到一些關于男人出軌的討論﹐大多數女人都會建議做為弱勢群體的女性學會保護自己﹐就是如前面所提的女人一樣﹐當男人不可靠﹐愛情變了質的時候﹐盡可能的讓自己得到更多的物質補償。大多數男人出軌除了本身的不安份之外﹐錢也是動力之一﹐所以當這個男人有了外遇時﹐讓他沒有了錢比任何懲罰更加嚴重﹐因為丟掉了婚姻的同時﹐也同時丟掉了與他偷情的情婦。
對于男人的外遇﹐社會輿論並沒有多大的殺傷力﹐鬧得再凶﹐女人終究比男人傷得更深﹐何不瀟灑一點給自己一個美好的轉身﹐即便淚流滿面也不要再回頭﹐就算失去了婚姻與愛情﹐卻給自己留下了尊嚴與堅韌。所以說﹐當男人有了外遇時﹐女人該學會的是爭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將丑事公告天下﹐因為生活還要繼續﹐對于不忠的男人真的沒有必要再讓自己去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