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恐嚇偷腥人妻 慾照寄給老公

自由時報 2010/11/12〔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

男子侯凱鐘涉嫌在教會勾引彭姓人妻後,為拒絕對方分手,不僅發簡訊恐嚇、騷擾,加以勒索,還將兩人親密照寄給對方丈夫的電子信箱與公司客服信箱,導致彭女離婚、暴瘦10公斤,甚至罹患憂鬱症,尋短獲救,台北市刑大昨天將侯嫌逮捕到案。

警方說,96年間,39歲的侯嫌便以類似手法,將一名江姓女子的裸照、性愛照片貼上網遭法辦,這次起獲的電腦外接硬碟中,更赫見近10名不明女子不堪入目的性愛照,以及多張尾隨跟蹤女子的照片,故懷疑尚有多人受害,將進一步調查。

侯嫌到案時表示,因自己太愛對方,才想要報復,而其他不明女子都是赴中國嫖妓與一夜情的對象;且由於喜歡長腿美眉,才會自後拍攝女子照片,純為個人欣賞,沒有不法。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今日徵信社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