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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不滿情婦劈腿!警打死2女 遭求死刑
TVBS 2010/10/16
屏東縣警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今年6月,因為不滿情婦潘姓女子另結新歡,要和他分手,他由愛生恨,竟然拿鋁棒將情婦及情婦的女友亂棍打死;高雄地檢署認定他冷血行兇,事後還謊稱是自首企圖脫罪,惡性重大,因此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
今年6月,高雄市漢口街發生兇殺命案,2具女屍被人發現,倒臥在地下室,清查確認死者為33歲的潘姓女子與29歲的江姓女子,而動手殺人的,竟然是屏東縣警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員警:「好像是臉凹陷、後腦破裂,5支監視器都被動過。」
警方調查發現,王裕隆因查緝毒品認識潘女,將她吸收成線民,還跟潘女發生婚外情,但潘女卻同時跟江姓女子交往,王裕隆不滿潘姓女子另結新歡,還要求分手,竟然拿著鋁製球棒,將2女亂棍打死。記者:「希望警方還你公道?」家屬:「對,看能不能判死刑。」
王裕隆行兇時怕被發現,不但變裝,還撥開監視器,行兇後被捕,還謊稱是自首企圖脫罪,檢察官認為,王裕隆冷血殺人,惡性重大,依殺人罪嫌將王裕隆起訴,並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