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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教授外遇 女反吃誹謗罪
中國時報 2010/10/01【蕭博文/台北報導】
陽明大學牙醫學系教授黃何雄不滿外遇女友林芳發函教育部與學校,指他「在外欺騙無辜女子成孕」,還投訴媒體報導他「隱瞞已婚身分騙取女子的情感」,一狀告上法院。檢察官調查認為,林女處理黃某保險事宜多年,不可能不知黃某已婚,二人是你情我願的外遇,卻惡意散布黃某隱瞞已婚身分的不實消息,昨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林女。
被指控欺騙感情的黃何雄,曾被稱為陽明牙醫系最年輕的教授。他表示,九十三年間與林女因保險而結識,對方明知他有家室卻與他交往,日後他有意疏遠,林女便四處發函抹黑。
調查指出,九十七年間,林女兩度委託律師發函到教育部與陽明大學,指控當初結識黃某時,黃某謊稱已經離婚,才毫無戒心地與他交往,並指控黃某已有妻室,還在外一再欺騙無辜女子之感情,希望校方查明議處。
此外,林女又投訴媒體,指他隱瞞已婚身分,騙取女子的情感與肉體。」
黃某自認名譽受損,控告林女誹謗,檢察官調查發現,林女為黃某處理保險事宜多年,保單上始終清楚記載黃某不僅有妻子也有小孩,林女不可能不知道黃某已婚,卻仍四處指控黃某隱埋已婚身分欺騙他人感情,且教育部與校方屬特定多數人,符合誹謗要件,而大學教授婚外情與公眾利益無關,林女向媒體亂爆料,不受言論自由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