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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殺外遇夫判14年 婦入獄前自縊

TVBS 2010/08/18

去年4月,台北縣土城一名在市場販賣豬肉的江姓婦人,不滿結婚38年的丈夫長期外遇,趁著丈夫熟睡時,持刀猛砍17刀,還肢解雙手、雙腳、生殖器成6塊;因手段兇殘,婦人依殺人罪起訴,被法院判刑14年,原本預定今天入監服刑,但她為了不要進去關,選擇在農曆情人節下午,獨自在兒子住處頂樓結束生命,並留下遺言给兒子,說要好好照顧家庭,不要像你爸一樣。

8月16日下午,戴著老花眼鏡、斜背著皮包的江姓婦人,一臉神情落寞地走到大樓頂樓,獨自推開安全門,選擇在這裡結束生命,這一幕,是她生前的最後身影,因為1年多前,她殺害了她最深愛的丈夫,現在面臨入監服刑,她選擇以尋短收場。

附近鄰居:「沒有再上訴,可能就這樣想不開,就直接到19樓頂樓去。」

這起殺夫分屍案,發生在去年4月,監視器清楚拍下,10歲大的孫子一臉驚恐衝出家門求救,因為他當場目睹,睡在同床的阿嬤持刀猛砍熟睡中的阿公17刀,之後還肢解屍體,將手腳及生殖器官剁成6大塊。

手段兇殘、冷血,婦人依殺人罪,被法院判刑14年,事後,婦人情緒極度不穩,時常有輕身念頭,加上家人不諒解、不支持,她選擇放棄上訴,最後在入監前夕,跑到兒子住處頂樓結束生命。附近鄰居:「交保後,時常看到她在這裡走動,她會跟我們打招呼。」

婦人生前,還特別買了2台錄音機留下遺言,對兒子說「現在要去找丈夫了,因為我不想要被關起來,關進去很痛苦」,叮嚀兒子說,「不要怪妹妹跟我說,即將入監的事情,因為妹妹是為我好,有鼓勵我好好生存下去」,字字句句,透露出母親對孩子的關懷。附近鄰居:「(婦人)交代她兒子,不要像他爸爸一樣,要好好照顧家庭。」

為了扮演好妻子、好母親的角色,婦人無怨無悔奉獻了38年的歲月,但最後換來的,卻是丈夫的外遇不斷,讓婦人的愛意衍生為殺意,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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