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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擅自破門逮到裸身同眠 不算通姦
中國時報 2010-04-27【馬瑞君/台中報導】
裸身同床而眠只是純聊天,不算「抓姦在床」?一名王姓男子懷疑李姓妻子外遇,找徵信社跟監,發現李女與呂男參加尾牙宴後返回其住處,徵信社人員衝入拍到李女全裸與呂男同睡一床,但法官認為是非法取證不具證據能力,被告二人雖有瓜田李下之嫌,但無「積極證據」證明二人確有性行為,判決李女無罪。
王男向法官表示,好幾年前就曾聽友人說過,妻子在外面有男人,所以他才會委託徵信社跟監、想要查明真相。此案發生後,二人早已無法回復以往的夫妻生活,一個多月後即離婚,但王男堅持對其妻提妨害家庭告訴。
根據徵信社拍下畫面,九十六年十二月下旬,李女與呂男一同參加尾牙宴後,返回呂男住處,徵信社人員闖入,發現二人一起躺在床上,其中一人拉開棉被,李女與呂男均大聲尖叫,當時李女全裸、一絲不掛,呂男穿白色背心內衣、黑色四角褲。但法官認為非法取證,不具證據能力。
法官認為,李女當晚雖在呂家裸睡,縱有深夜相擁、依偎而眠,甚至撫摸等猥褻行為,有瓜田李下之嫌,但缺乏證據證明二人有性行為,因而做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