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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臉書養魚就好 別養老情人

NOW news 2010/04/23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比噗浪(Plurk)還夯的網路聯誼網站臉書(facebook),成了外遇新工具,除了種田、養魚遊戲外,最令人驚嘆就是強力的朋友搜尋功能。台北縣有對已經分手多年而且各自嫁娶的前情侶,意外在臉書重聚後,竟然舊情復燃,女方老公得知向板橋地檢署提告妻子與情敵妨害家庭。

根據了解,王姓男子(38歲)與吳姓女子(33歲)多年前曾是一對情侶,後來各自婚嫁,但王姓男子的婚姻只維持短時間即離婚,而吳女嫁給韋姓男子後,婚姻狀況還算良好。

去年10月下旬,王男透過臉書上的搜尋功能找到昔日老情人吳女,並將吳女加入好友,兩人經常透過臉書聊天或留言,也因此舊情復燃。去年12月21日深夜,王男邀吳女外出吃宵夜,並要吳女先到他位於新莊的住處等候。

吳女直到隔天清晨6時才回家,丈夫嚴詞逼問吳女跑哪去了,吳女禁不起丈夫逼問,於是把這段經過告訴丈夫。但吳女說,她與前男友只是在房間內抱抱,並沒有發生關係,但丈夫已經火冒三丈,除控告王男涉嫌通姦及和誘罪外,還與妻子協議離婚。

伹板橋地檢署調查指出,王男坦承吳女去他住處時,他正在洗澡,而吳女則坐在他床上,兩人在床上聊天時確實有抱抱,但之後就去吃宵夜,並沒有發生性關係,因此檢方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兩人通姦,將全案不起訴,但還是要王男當庭向韋姓男子道歉。

外遇間的聯絡方式,從過去的電話、簡訊、電子郵件,一路到即時通訊軟體(MSN),這些一不小心都會留下記錄。也因此曾有妻子從MSN的紀錄功能,看到丈夫與別的女人談情說愛,也發現老公晚上不回家不是加班,而是去約會,並且找到女方BLOG,發現老公婚外情的種種證據,一段婚姻也因此以離婚收場。

現在外遇機會則更多了,臉書全球會員達3億5000萬人,在台灣會員數也超過300萬人。它強大的朋友搜尋功能,用戶可以透過「朋友的朋友」一路挖下去,能讓人輕易的找到失聯已久的朋友、同學,甚至找到幼稚園同學也不是難事,因此讓分手多年的情侶再重逢,也不是什麼意外的事了。

而透過臉書的搜尋功能,可以把舊愛一網打盡,當然也是可以找新歡,因此科技愈發達,人際網絡愈密集,所引發的家庭事件只會愈來愈多。MSN造成夫妻間天天在找外遇證據,搞的彼此不信任,用盡各種方式在網海中找證據,現在的臉書讓舊愛易尋,身為配偶更是擔憂,不知另一半是在種田、養魚,還是在找老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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