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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脫光稱拔罐 男女獲判無罪 婦捉姦反被控 擅闖民宅判有罪

台視新聞 2010/02/25

一名婦人發現丈夫外遇,帶著徵信社人員前往情婦的住處捉姦,當他們破門而入,果然發現情婦一絲不掛,丈夫也只穿著內褲,一狀告上法院.不過他們兩人辯稱脫光衣服是為了拔罐,而且背上的確有拔罐的痕跡.因此法官判決通姦罪不成立,破門捉姦的元配和徵信社,反而得吃上官司.

徵信社人員帶著元配破門衝進丈夫和情婦偷情的場所,對方統統一絲不掛,看起來似乎是被捉個正著.不過如今這樣的標準恐怕也無法作為通姦的鐵証,因為36歲的劉小姐帶著徵信社破門捉姦,當場發現情婦一絲不掛,丈夫也只穿著內褲,卻因為他們辯稱脫光衣服是為了拔罐,結果對方獲判無罪,自己反而吃上官司. 劉小姐說,丈夫不但經常不回家,還和情婦拍下動作親暱的大頭貼,情婦甚至以老公來稱呼劉小姐的丈夫,一切跡象都能確定丈夫出軌,如今捉姦在床,通姦卻無法成立,還被控告私闖民宅,讓他難以接受. 只是劉小姐破門沒有警方陪同,蒐証的過程也有瑕疵,徵信社人員也因此被判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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