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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偷人老婆反被色誘 遭綁架勒索

TVBS 2010/02/06

苗栗市一名男子,在網路MSN發現妻子有外遇,竟然以弟媳當餌,反過來色誘妻子的情夫碰面,先把人押到河堤公園痛毆一頓後,又囚禁在汽車旅館,要求情夫以50萬元和解,結果他先付了17萬順利脫困,趕緊打電話報警,擄人勒贖才破案。

6名嫌犯先後被帶出警局,他們都涉嫌在去年11月,共謀犯下擄人勒贖、恐嚇、傷害案,被害對象是一名電腦工程師。

警方查出,30歲賴姓男子,在家中電腦發現妻子和電腦工程師在MSN的外遇對話,男子愈想愈不甘心,為了教訓工程師,他利用弟媳婦的美色,把工程師約出來,結果半路攔車押人。警方:「等紅燈的時候,犯嫌4人乘2部自小客,南北夾擊,強押到苗栗河堤公園毆打。」

工程師被痛打一頓後,接著又被帶往苗栗的汽車旅館囚禁,被威脅以50萬和解,工程師先向朋友借了17萬應急,其他的分別簽了3張本票,沒想到對方還是不罷手,跑到工程師的住處,貼告示討債。警方:「在被害人上班途中,沿途張貼這個標語,要製造給被害人壓力,強迫他,要他拿錢出來。」

工程師最後被逼得走投無路,向警方報案,經過2個月追查,包括賴姓男子等6個人,全被拘提到案。警方表示,賴姓男子原本想設局報復,卻反而觸犯恐嚇取財、擄人勒贖罪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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