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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婚外情 女法官將告趙誹謗
中國時報 2009/10/16 【李永盛/台北報導】
「本案是性騷擾,不是婚外情,請趙院長不要模糊焦點,應該針對性騷擾事件正面回應。」指控連江地院院長趙文淵涉嫌性騷擾的女法官,昨天痛批趙對媒體放話,誣指她與人有婚外情,已損害她的名譽,她不排除控告趙涉嫌誹謗。
女法官說,趙院長提供媒體的錄影帶畫面,就是連江地院二樓辦公室的監視錄影帶畫面,她質疑趙不應該公器私用,濫用權力將地院的錄影畫面提供給媒體使用。
「如果我有趙院長同樣的調閱權力,我可以提出更多的錄影帶,證明趙院長在走廊上摸我。」
她說,錄影中的畫面是去年八月十日,當天是周六,通常周六晚上她都會比較晚睡,畫面中的男書記官,可能是到她辦公室拿零食吃,兩人先後步出辦公室,畫面中男書記官用手扶她,原因是她偶有頭暈的情形,當時頭有點暈,所以書記官才伸手扶她,從畫面中也可看出,她走路有些搖搖晃晃,可以證明所言不假。
而且兩人在走廊走了一段後,她上樓回寢室,書記官回他辦公室加班,並沒有隨她上三樓。
女法官說,跟書記官絕對沒有婚外情,兩人最多只是兄妹之情,但趙院長昨天卻向媒體表示,曾接獲檢舉,指她與書記官「睡同一張床」,女法官認為已涉及誹謗,不排除提告。
她說,連江地院三樓也有監視器,趙院長已調閱去年一整年法院所有的監視器錄影帶,如果她真的與書記官每天睡在一起,趙院長怎麼會不提供相關畫面。
而她是性騷擾案的被害人,趙院長怎麼可以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給媒體,其中包括她的背影及側臉,認識的人很容易認出她的身分,趙院長此舉已侵害她的隱私權。
對於趙院長揚言將提告,她說自己一點也不擔心,因為趙院長對她作性騷擾是事實,不但有院裡四名同事作證,還有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認定趙院長對她有不當的肢體碰觸,讓她感覺到非常不舒服。
如果趙院長要告她誣告,她既無誣告的主觀犯意,也無客觀事實,「歡迎他來告」。
女法官說,如果趙院長有悔意,並早點道歉,也許還會原諒他,但趙的所作所為,可說沒有一絲一毫悔意,就算現在他願意道歉,已經太遲了,她也不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