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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情婦殺妻女 無情夫判死
自由時報 2009/09/1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縣汐止市民張鶴齡受情婦蘇玉真慫恿,4年前以乙醚迷昏勒斃妻子和兩名女兒,高等法院認定張某和蘇女惡性重大,昨天依殺人罪判處張鶴齡死刑、蘇玉真15年徒刑,分別褫奪公權終身、7年,可上訴。
44歲廚房用品商張鶴齡和33歲的鄰居蘇玉真,兩人因打麻將而發生婚外情。張妻蔡女察覺後,向蘇女的丈夫告狀,引起蘇女不滿,以分手為要脅,教唆張鶴齡痛下殺手,兩人還策劃以乙醚迷昏張妻,再布置成一氧化碳中毒的自殺假象。
95年3月間,張鶴齡、蘇玉真在屏東一家化學農藥廠購買乙醚、繩梯,並用花倉鼠測試乙醚效果。
4月11日凌晨,張鶴齡從頂樓垂降潛入張妻及女兒住處,用浸泡乙醚的毛巾捂住妻子嘴巴,將她迷昏後勒斃,當時,張的大女兒剛好起床要上廁所,擔心殺妻案曝光,也用乙醚迷昏大女兒,最後連驚醒的小女兒也不放過,陸續勒斃2女兒。
案發後,檢警一度誤認為是一氧化碳中毒,直到法醫研究所驗出母女3人體內有乙醚、嘴角都有瘀血,研判應是他殺,再依據張妻兩名女兒的解剖報告,鎖定張鶴齡、蘇玉真涉有重嫌,深入偵訊張某,張也承認殺妻等犯行,全案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