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帶妳老公回去」 情婦氣話露餡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9.06.11
台北市陶姓男子去年因故和張姓情婦口角,張女一時氣憤,打電話給陶妻要求「把妳老公帶回去」;結果不但讓婚外情曝光,自己也吃上妨害家庭官司。
陶妻原本控告丈夫與張姓情婦妨害家庭,檢方調查期間,陶承認婚外情,並向太太道歉,陶妻因而撤回對陶的告訴;五十歲的張姓婦人則被起訴。
五十八歲的陶姓男子因生意關係認識張姓婦人,兩人從九十三年七月起開始交往,交往期間多次共同出遊,並發生多次性關係。
前年十月,陶姓男子、張姓婦人因細故鬧翻而疏遠,不過,去年五月陶突然去找張婦理論,兩人吵得不可開交;張婦一時氣憤,直接打電話給陶妻,要陶妻帶回自己的老公,陶妻才驚覺老公外遇。
檢方根據陶姓男子的指述及他與張婦出遊的擁吻照,認定兩人確實有親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