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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高中老師 遭情婦勒索1170萬

自由時報 2009/06/04〔記者劉志原、邱俊福、胡清暉/台北報導〕

數學補教名師陳智信與家教學生的母親陳玉玫發生關係,負債累累的陳女竟自拍兩人性愛光碟,謊稱丈夫發現姦情,要求1500萬元和解金;陳智信不知陳女與先生已分居多年,並不知其妻出軌,仍在5個月內付給她1170萬元,陳女被依恐嚇等罪判刑1年6個月確定已入獄,台北地院另判她須賠償陳某1200萬元。

與學生母親不倫戀

陳智信原在北市中山女高任教,擔心東窗事發,去年1月起總計匯出1170萬元,原本還打算繼續付錢,是朋友看不下去,由律師李玉海設局誘陳女至陳某家中取款,報警將她逮捕。

女方自拍性愛光碟

陳智信友人指出,陳玉玫年近半百,長相平凡,是陳女主動接近,雙方才上床。97年1月間,陳玉玫突然說,丈夫王某已發現她外遇,並錄下兩人嘿咻光碟,兩人協議離婚,若無600萬元和解金,丈夫什麼事都做得出來。陳智信擔心光碟被拿到學校散布,或被控通姦,分4次共匯出600萬元至她帳戶。

97年2月,陳女又說,丈夫很生氣,和解費要加到1500萬元,否則會去學校鬧及自殺,陳女還說,「你是老師,自己看著辦」,於是又分2次匯570萬元給陳女。

陳女接著自製和解書並盜蓋丈夫及證人印章,97年5月間赴陳某家中,要他隔空看放在皮包中的和解書及光碟,並逼陳某再付142萬元,不然就要簽欠錢單據,這時警方據報將她逮捕。

謊稱夫發現要和解費

刑事部分,陳女被依恐嚇取財及偽造文書判刑入獄;民事部分,陳智信主張,自己身陷仙人跳,無法專心教學,要求陳女還1170萬元,並求償200萬元精神賠償。

陳女則主張,陳智信給錢後,兩人仍上床,陳某也正常教學,本案是兩人違背善良風俗的婚外姦情所致,陳某也有過失,要求免賠。法官審理認為,陳女因個人債務自錄光碟,並虛構已分居的丈夫知悉姦情,向陳某恐嚇取財逾千萬元,判她應還陳智信1170萬並賠償30萬元精神損失,仍可上訴。而原本不知陳女外遇的王某,於知情此案後,已控告陳某通姦。

女被判刑 須賠1200萬

陳智信表示,他從頭到尾是被設計、被恐嚇,讓他不堪回首,感到非常灰心,不願多談。

當初是為了校譽才會讓對方予取予求,退休後曾在補習班教書,這幾年已辭去補習班教職,只希望生活能夠平靜。

陳智信為了支付和解費,除了拿出所有存款外,還將名下房屋用以向銀行貸款,幾乎散盡家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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