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軍人娶護士 「偷吃」還是找護士

自由時報 2009/06/01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就是愛護士!在北市服役的1名呂姓職業軍人,妻子與婚外情對象都是醫院護士,日前呂妻偕同4名友人破門捉姦,撞見屋內兩人衣衫不整,鬧上警局,全案因雙方各執一詞,互控通姦與妨害自由、毀損,已移請檢察官偵辦。

司法單位初步調查,32歲的呂姓職業軍人與同齡的謝姓女護士婚後住在台中地區,呂某平時在營值勤時,住在軍方提供的北市宿舍內,休假才返家。

今年間,謝女發現丈夫每次從台中返回北市時,形跡可疑,日前趁丈夫北上時,便偕同1男3女友人,偷偷尾隨。

當天,謝女等人一路跟蹤呂某到北市東區一間套房,站在門外的謝女,聽到套房內傳出陣陣呻吟聲,情緒瞬間無法控制,當場發飆,動手破壞套房的喇叭鎖,與友人一同衝入屋內。

據悉,當時套房內床鋪凌亂不堪,租屋的彭姓女子緊急在床邊穿衣褲,呂某則躲在浴室內全身赤裸,謝女馬上向轄區警方報案,並拿走垃圾桶內可疑的衛生紙與保險套等物品。

謝女在警局內指控呂、彭兩人通姦,呂某否認婚外情,表示他與彭女在台南舞廳相識,僅是單純朋友,當時因借浴室準備洗澡,才會沒穿衣物;彭女辯稱,只是在換衣服,兩人沒有外遇。

全案由於謝女堅控通姦,彭女則反控謝等5人闖入她的住所涉嫌妨害自由、毀損,相關案情由檢方釐清中。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今日徵信社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