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大陸包二奶惡人先告狀女兒罵父離婚駁回

中國時報 2009-05-15 【馬瑞君台中報導】
 台中縣四十多歲的陳姓男子,到大陸包二奶又惡人先告狀,指其妻將他當搖錢樹、不孝順公婆,但不論是自己父母、妹妹都一面倒支持其許姓妻子,女兒還在自己部落格罵父親「像不負責任的臭小孩」,法官認為其訴請離婚無據,將全案駁回。

 陳男訴請離婚理由是,在九十年間前往大陸至大舅子的工廠任職,後於九十六年十月返台後,兩人關係已經不像過去融洽,商討離婚多時,妻子干擾他找其他派駐大陸的工作,疑似在其手機裝竊聽器,還企圖將其一家老小掃地出門,一再限制他的行動、工作自由,卻又要求每月給付二萬五千元生活費,根本是把他當搖錢樹。

 但許女否認陳男所述,稱兩人是高中同校戀愛而結婚,丈夫的轉變都是他到大陸包二奶後,交往的劉姓大陸女子甚至還打電話,聲稱其懷孕要求八十萬元人民幣,丈夫一再承諾悔改、寫悔過書,卻是一再讓家人失望,她從來沒有認為丈夫是賺錢工具,現在她和三個孩子還是在等丈夫回頭。

 陳男的媽媽也到庭作證不希望兩人離婚;陳男的妹妹也說,她看到的是一個很有包容力的大嫂,為了維持家庭辛苦忍耐,哥哥跟她借錢稱要去台北找朋友,後來發現他去大陸,才發現受騙。

 陳男女兒的網誌,也寫下對父親外遇的心情,指「所有的事都是因為你而改變,我不再崇拜你、覺得你偉大,覺得你像個不負責任的臭小孩」。

 法官因而認定陳男所謂兩人婚姻關係重大破綻的理由不成立,將案件駁回。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今日徵信社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