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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指人紅杏出牆 婦被判洗門風
民視 2009-05-01
話真的不能亂說,宜蘭三星鄉一名51歲的林姓婦人,因為誹謗鄰居太太有外遇,遭到法院判處「洗門風」賠罪,雖然婦人事後拿檳榔、香菸到市場澄清,但仍卻堅持只罵對方瞎子,一場洗門風風波,成了各說各話。林姓婦人拿著法院的判決書,氣呼呼在市場上向民眾澄清,自己只是罵人瞎子,而不是說人妻子外遇,因為這樣被法院判決,要洗門風賠罪,實在很不服氣。
林姓婦人之所以會拿香菸、檳榔到市場洗門風,是因為日前她誣賴鄰居廖先生的太太和別的男子有染,廖先生氣不過,一狀告上法院,最後法官判處被告婦人,洗門風賠罪。
林婦事後拿登門賠罪,也依約在到三星市場前認錯,但她卻又有話要說,究竟道歉為那樁,雙方各說各話,外人是一頭霧水,如今廖姓夫妻不想再追究,只希望事情早點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