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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逸民簽協議書:若外遇 錢子皆歸老婆

【聯合報╱記者褚姵君╱台北報導】 2009.04.27

相較「婚變進行式」的賈靜雯、俞小凡,宋逸民昨坦承兩年前也跟老婆陳維齡鬧到差點離婚,當時陳維齡氣得帶兒子離家出走到上海,且把宋逸民的錢、存摺、印章等全部帶走,宋逸民10幾天後才「認輸」,寫下悔過協議書,跟弟弟借錢買機票到上海,才把老婆求回來。

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宋逸民以後「不可以用帶有人身攻擊的字眼大聲吼老婆」、「不可以罵髒話」、「不可以胡亂詛咒發誓」,以及萬一發生外遇,財產與小孩都歸對方。

宋逸民說,他覺得夫妻沒有不吵架的,但透過媒體喊話十分不智,婚姻裂痕只會無限擴大。

像當初,陳維齡剛鬧失蹤時,沒想清楚的他還傳簡訊給對方說「有種永遠不要回來」,但過了10幾天,他開始每天失眠,也因為沒人打理家務事,才了解老婆的辛苦。他說,很慶幸當時沒鬧上媒體,否則夫妻搞到在媒體上挖家醜,想再在一起恐怕就難了。

如今他跟陳維齡感情穩定,儘管兩個月前陳維齡才小產,兩人還是計畫再生一胎,正求助中醫調養身體。而昨天兩人也為生技保養品拍廣告,齊心搶錢。宋逸民笑說,協議書確實有一定的嚇阻作用,現在跟陳維齡溝通時能夠就事論事,不會出現衝突性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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