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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染性病?名醫老公外遇亂搞!

【聯合報╱記者蔡政諺、校園記者巫湉寧╱高雄報導】 2009.02.05

高雄市一名醫的太太感染人類乳突病毒後,懷疑是丈夫婚外情帶回家的,明查暗訪後發現丈夫與一女子多次一起出國,而且在網路上以夫妻相稱,據此指控丈夫與這名女子通姦,但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這名名醫太太去年間感染人類乳突病毒,並引起子宮頸病變,由於醫學上指人類乳突病毒主要傳染途徑是性行為,但她自認除了丈夫,沒有其他的性伴侶,因而懷疑是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帶回家的。

她先在丈夫的電子郵件發現丈夫與一名住台北市的婦人彼此互稱「老公」、「老婆」,而且二人互寄猥褻、教授性愛技巧的郵件;另外,95年1月到96年1月,丈夫多次假藉出差與這名女子幽會。

她調查丈夫出國紀錄,發現丈夫前年2月與去年2月曾帶這名女子到印尼峇里島與關島旅遊,而且旅遊行社向她說,出國期間丈夫與對方都住同一房間。根據這些證據,她提出告訴。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這名醫生與這名女子「所為或啟人疑竇,引人遐思」,但都沒有直接而確切的通姦證據。

而且高雄榮總醫院婦產部與感染部說明「即使夫妻間都沒有婚外性行為,妻子仍有感染人類乳突病毒的可能」,也因此無法因太太感染人類乳突病毒,就指丈夫有婚外情。

另外,這名醫生與女子到國外旅遊時發生性行為,即使有通姦的事實,但因我國的法律是屬地主義,在國外的通姦行為,我國法院無審判權,所以這名醫生與女子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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