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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謊稱單身劈腿 法官判離
聯合新聞網 2009/01/08
結婚5年並育有1子的朱姓幼稚園女老師,2年前起謊稱單身,與劉姓男子等人發生婚外情,甚至與對方拍下婚紗照後謊稱懷孕,向戴姓丈夫與外遇對象索取墮胎費,朱女丈夫得知後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昨天判准。
判決指出,朱女5年前與戴姓男子結婚後產下1子,但朱女經常以參加研習、員工旅遊等理由外宿,去年8月攜子離家,目前行蹤不明。
戴報警協尋調閱朱女通聯紀錄,才知道妻子假藉王姓女子名義,以單身身分與劉姓男子交往2年,甚至論及婚嫁並拍攝婚紗照,期間朱女還佯稱懷孕,先後向劉、戴各要6000元墮胎費。
戴姓男子說,妻子在外疑結交多名男友,還積欠多家銀行卡債,並向幼稚園負責人、學生家長借貸,負債累累。
台中地院法官傳訊劉姓男子,他說2年前在電話交友認識朱女,雙方熱戀,95年底拍婚紗照,當時不知道對方已婚,且有次遠遠看到朱女丈夫,她還騙說戴是她的哥哥,兒子是她姪子。
開庭時,戴姓男子拿著妻子與劉拍的婚紗照,大罵妻子劈腿,朱女從頭至尾未出庭,法官認為兩人感情已蕩然無存,判准離婚,兒子由戴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