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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 名教授外遇 生子不認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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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 名教授外遇 生子不認
蘋果日報 2009/01/02
女控清大拖延放縱 男師:很冤枉遭設計
【專案組、地方中心╱連線報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已婚副教授牛惠之,驚爆與曾指導論文的畢業已婚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且在女方懷孕後要求對方墮胎,當事人A女向《蘋果》指控,她後來生下一女,牛卻不認帳,她向校方檢舉並提告,牛則在上月中校教評會召開前辭職,但A女痛批校方拖延放縱。
四十四歲的牛惠之是國內生物、基因與法律領域知名學者,曾獲選為清大優良教師,對於A女相關指控,牛惠之昨大聲喊冤,指對方在說謊。三十三歲的A女相貌出眾,大學時是校花級美女,畢業後即結婚,二○○四年進入清大就讀,並任牛惠之課程助教,後成為其指導學生。
A女說,她在清大就讀時,牛惠之就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等言語對她暗示,她礙於對方是老師,只好用已婚事實回應「我們沒有空間」。
書信攻勢追求
A女說,二○○六年九月,牛惠之到英國、奧地利進行一年的研究,她隨後畢業後赴歐洲深造,牛惠之在兩個月內狂發約七十封電子郵件給她,表白她「是他的例外」,懇求接受他的感情。她禁不住牛的猛烈追求,被動接受對方付出,兩人發生愛撫關係。
A女說,六月間,她丈夫意外發現牛惠之在即時通訊軟體寫了「I want to eat you(我想吃妳)」給她,她坦承「我覺得我跟牛惠之有問題」,她丈夫即要求牛惠之「謹守師生分際」,牛雖允諾不再與她聯絡,卻又寫了魯迅與女學生許廣平的情事,「說我有奴性、婚姻不幸福,為什麼不趕快走」;後來更以要「好好說再見」為由,要求她同赴德國柏林參加研討會,會後兩人投宿過境旅館,發生性關係。
A女說,前年八月她確定懷孕,牛竟還寫電郵感謝她:「謝謝妳的情人節禮物。」更為胎兒取名「新月」。A女說,八月二十三日,她不忍欺瞞丈夫,坦承一切,她和丈夫哭成一團,丈夫氣得要離婚,以匿名電郵告知牛惠之的妻子。當天下午牛即回信,「容我自私的問妳,妳可能考慮拿掉她(指胎兒)嗎?」
A女說,她丈夫向清大校長、副校長、牛惠之所屬的科技管理院院長檢舉,未獲回應;事後,她丈夫接到牛妻的抗議信,指摘她是:「一味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前年十二月,她夫婦倆向清大科管院及科法所陳情,要求牛惠之離職,並向性別平等委員會提告。
《蘋果》調查,去年十一月,科法所及科管院教評會皆決議牛惠之通姦行為有違師生分際,且牛教授胚胎、生命與法律相關課程,自陳對胚胎、生命尊嚴有所堅持,卻要求女學生墮胎,有違學術及教師專業倫理,涉嫌違反《教師法》,「行為不檢有違師道」,建議校方解聘。
影響校譽准辭
去年十二月,牛惠之在校教評會召開前主動辭職,校方兩日後以影響校譽准辭,並認定雙方婚外情生子一事發生時已非師生關係,「不宜用《教師法》處理。」由於該決議可讓牛仍能游走他校任教,A女和丈夫難以接受。
《蘋果》調查,牛惠之在給校方答辯書中否認孩子是他與A女所生。A女更說,牛更說就算是他的孩子,也是被設計的,她氣得向法院提告,要求牛強制認領小孩,法院去年十一月開庭時,牛惠之要求透過DNA鑑定釐清事實,檢驗後確認兩人為父女關係。
針對A女指控,牛惠之昨回應,是A女一再宣稱婚姻不幸福、才會與她有書信往來,他也才會告訴A女如果真的無法忍受,可考慮結束婚姻,兩人從書信往來間發展出錯誤的感情。
牛惠之說,兩人發生性關係是他最大的錯誤,當天是女方主動告訴他「現在是安全期」,現在卻反咬他,讓他感到很冤枉。牛惠之說他有證據顯示A女在說謊,「若她那裡這麼多情書的話,我這邊難道沒有任何東西嗎?」
否認教唆墮胎
牛惠之強調,他「不是教唆墮胎,只是提建議」。至於女嬰經DNA鑑定後確認是他的骨肉,「我們願意把她帶回家養,只要證明是我們的,我們都會帶回家養。」
他表示,此案已造成他妻子困擾,「她(A女)曾寫了兩封信跟我太太道歉,她自己說她只是恬不知恥、不守婦道的第三者,現在反過來控告我這些事。」牛妻昨表示,她多次與女方協調,願意撫養小孩,但女方一直迴避。
清大副校長葉銘泉昨對牛惠之案「感到很遺憾。」他說,校方調查過程絕對公平,「沒有袒護任一方」。A女與牛惠之發生性關係屬「非強迫性的」,校教評會十八位委員認為「牛惠之行為未達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但已不適任本校教師。」因此准辭,不須報教育部。
對此,台大性別平等委員會前副主委孫中興坦承,這類事校方通常會建議老師主動辭職,校方既可解決問題,老師也可保有教職,「是某種程度兩全其美的辦法。」但不免讓人質疑老師只要辭職就沒事,還可到他校任教,因此已有人提出修法對不適任教師做出停聘、解聘懲處等更具體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