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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夫偷腥搞車震 妻裝GPS捉姦
蘋果日報 2008/12/18
老婆拾獲擦體液紙巾 情婦判五月
【張沛森╱桃園報導】一女子六年前和有婦之夫偷情,還生下一女,被人妻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各被判刑三月,易科罰金了事,但仍藕斷絲連。
六年前被逮不悔改
兩人去年約會搞車震,不知人妻找徵信社在丈夫轎車裝了有錄音功能的衛星定位器(GPS),追蹤而至,拾獲兩人辦事後丟棄的濕紙巾,女子再次被控妨害家庭,桃園地院昨判刑五月,可易科罰金。
二度被控妨害家庭的女子徐惠玲(二十八歲),在庭訊時雖坦承確曾和有婦之夫賴俊輝(四十歲)同車,但辯稱兩人因懷疑賴妻在車上裝GPS,為獲取賴妻妨害秘密的證據,才將事先沾有兩人體液的濕紙巾準備好,等賴妻跟蹤時再故意將紙巾丟出來測試。
但法官認為,只要將車開到車廠檢查,就可知道是否被裝GPS,如此大費周章根本不合常理,故判徐女有罪;而賴妻這次沒告丈夫。六年前賴妻第一次告徐女和丈夫妨害家庭後,本以為丈夫不敢再出軌,未料事隔不到兩年,丈夫即常藉故晚歸,又獲知兩人曾一同出國旅遊,去年夏天還一起參加私生女兒的幼稚園園遊會;賴妻不動聲色委託徵信社在丈夫轎車上裝具有定位和錄音功能的GPS追查。
接收器傳出呻吟聲
去年九月初某日下午,發現丈夫開車載徐女停在高鐵桃園青埔車站偏僻處,遠遠看到車子上下搖晃,還從接收器聽到車上呻吟聲,大約二十幾分鐘後,車上丟出一團濕紙巾就開走了。賴妻隨後將濕紙巾拾起當證物,對徐女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