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助理控教授性侵不成立 被反告妨礙家庭賠五十萬元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3+132008100800833,00.html
助理控教授性侵不成立 被反告妨礙家庭賠五十萬元
中廣新聞 2008/10/08
一名已婚的洪姓大學教授,兩年前聘請一名女性助理,兩人不到半個月就發生親密關係,事後女助理指控教授性侵害,並求償一百萬元,不過檢方偵查後,以助理的供詞不一,且教授拿出助理傳的暖昧簡訊,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這名教授獲檢方不起訴處分,這時洪姓教授的妻子反控這名女助理妨害家庭,還使丈夫失去工作,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處這名女助理應賠償教授妻子五十萬元。
一名知名大學任教的洪姓教授,兩年前實驗室招聘助理,並錄取卅五歲的女助理,不料女助理上班不到兩個禮拜,教授和助理就到烏來的溫泉旅館發生親密關係,事後這名女助理向警方指控教受涉嫌性侵害,還向教授求償一百萬元,而這名教授也因這起緋聞案而去職,全案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女助理的供詞不一,且案發後一個月才報案,有違常情,而教授也拿出女助理傳的多封電話簡訊,佐證是助理的誘惑,檢方最後以不起訴處分結案,求償也被駁回。
不過事後教授的妻子則是反控女助理以暖昧簡訊、電子郵件與表白書對丈夫示受,並且發生婚外情,涉嫌妨害家庭,妻子並向法官陳述丈夫因為被控性侵害,導致兩年來沒有工作,造成家中經濟頓失來源,丈夫的聲譽受損、學術生涯也被催毀,甚至教授妻子也被迫外出工作,教授妻子反而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撫慰金一百萬元,而女助理並未出庭陳述辯白,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判處女助理需賠償教授妻子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