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相親結婚感情薄弱 婚後外遇判賠百萬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100300230,00.html

相親結婚感情薄弱 婚後外遇判賠百萬

中國時報 2008-10-03 【蕭博文/台北報導】

 鄭姓醫師與楊姓女子相親結婚,兩人交往半年即互訂終身,但因感情基礎薄弱,鄭姓醫師婚後八個月後即出軌偷腥。楊女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並要求鄭某賠償精神撫慰金一千萬,法院認為楊女索賠過高,判決鄭某應賠償楊女一百萬元。

 楊女與鄭某於九十三年間結婚,不料婚後八個月,鄭某便開始與許姓女子多次相約出遊,還在住處及全台各地旅館通姦,讓她承受極度痛苦,不僅控告鄭某通姦、訴請離婚,還提出一千萬的民事賠償。

 鄭姓醫師則表示,與楊女是相親認識,兩人交往半年只見過幾次面就結婚,感情基礎相當薄弱。鄭某還說,楊女在蜜月期間每到一個景點就瘋狂購物,他勸楊女好好遊玩,兩人意見不合,埋下婚姻不幸的種子。

 承審法官認為,鄭某婚後八個月即違反婚姻忠實義務,審酌兩造身分、地位後,判決鄭某應賠償楊女一百萬元。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今日徵信社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