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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她說愛她 小男友帶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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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她說愛她 小男友帶錢跑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縣報導】 2008.07.30

桃園縣楊梅鎮女子歐麗娟疑與小她十三歲的李姓男子有婚外情,兩人近來常爭吵;昨天下午歐麗娟陳屍住家大樓地下室樓梯間,李姓男子不知去向,但曾打電話給警方及歐女的女兒,自稱「我殺了人」。

警方研判歐麗娟的李姓男友涉嫌重大,且死者身上十萬元現金不翼而飛,不排除感情與財務糾紛引發殺機,擔心他會尋短,全力追查中。

楊梅警分局幼獅派出所昨天下午接獲一名男子來電,自稱「我人在楊梅鎮獅二路上,我殺人要自首」,員警據報趕往指稱地點,沒有找到人。接著警方接獲十六歲歐姓少女報案說:「我媽媽死在地下室樓梯間。」

歐麗娟林姓十五歲小女兒告訴警方,下午二時許,媽媽的李姓友人(卅二歲)到家裡,稱「妳媽叫我來拿存摺、金融卡及機車鑰匙」,當時她感覺怪怪的,對方又說「我真的沒有騙你」,她才交給對方。

隔了約半小時左右,歐麗娟小女兒接到李姓男子電話說:「我太愛妳媽,妳媽已被我掐死了,人在地下室樓梯間。」十六歲大女兒趕忙到地下室查看,果然看到媽媽躺在樓梯間地板上,已無氣息。

警方調查,歐麗娟兩年前在楊梅一家便利超商上班,認識單身的李姓同事,歐女瞞著在大陸上班的林姓丈夫和對方來往。李姓男子曾給歐女金錢,兩人因年齡差距大觀念不合,常口角。

歐麗娟為了買房子,上午到銀行領了十萬元,下午二時許出門,向女兒說要到房屋仲介公司簽約。警方研判,歐女從家中前往仲介公司時,可能和李姓男友口角,慘遭勒斃;李姓男子再上樓向歐女的女兒索取存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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