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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不認帳 屁股多毛定罪
【聯合報╱記者鄭文正╱台中報導】 2008.06.20
已婚的許姓男子與劉姓女子有婚外情,劉女丈夫錄音發現,但許男仍否認。法官要檢驗許的屁股多毛特徵,由劉女先畫下許男的大腿至屁股長毛的位置,並要許男拍照當庭比對,加上劉女也明確指出許家格局與擺設,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許男5個月徒刑。
法官楊文廣昨天說,許男原本反咬是遭劉女夫妻設計仙人跳,但查證後,兩人均未藉機索賠,且事後劉女與丈夫也在許男被提起公訴後已離婚,並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所以不採信許男辯詞。
36歲的泰籍許姓男子與41歲的劉姓女子,同在台中港加工區某公司上班,兩人越走越近,還相約到許男家裡及多地的汽車旅館內搞婚外情。
後來,劉女的丈夫發現老婆常在家裡與陌生男人通電話,密錄通話才發現通姦情節,逼問劉女,她才坦承。許姓男子一路否認到底,劉女丈夫提告兩人妨害家庭。
檢方認為,劉女可指出許男隱私處的特徵就是多毛,所以就要許男拍照當呈堂證據,並以此起訴許男。法官審理時,當庭勘驗劉女打給許男的錄音內容,並問他是否有姦淫行為,許男多次以「我聽不懂你在講什麼」,還說「不怕把錄音帶拿給我老婆」。
法官楊文廣認為,男女之間性行為是隱密的,外人無法查知,當庭要檢驗許男屁股多毛特徵,要劉女先畫下許男的大腿至屁股長毛的位置,當庭比對,加上檢方曾要許男拍下屁股特徵照片,兩相比較確認特徵相符,認定兩人確實有過親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