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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自己動腦筋比拜神更有效(自由)

自由時報 2008/06/07



〔記者徐夏蓮、林良哲卅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余姓婦人為了斬除老公的桃花拜陰廟,不料惹禍上身,專研民俗的靜宜大學副教授林茂賢表示,要斬桃花應祭拜大廟的正神比較具有效力。專研命理風水的邱順心老師則表示,想要斬桃花,其實自己動腦筋比拜神佛更有效率。



林茂賢說,台灣民俗中,只有求婚姻及考試順利,才會在月老廟、文昌廟前擺放姓名、地址等資料,希望神明記住;至於百姓公廟係無子孫祭拜的前人屍骨的安置處所。



邱順心則指出,自己動腦筋、想辦法會比拜求神鬼更有效,例如男女關係的對方,如果八字命格屬弱型,要斬其桃花得採用威脅的方法,譬如威脅讓他的長官知道,到警察局、法院提告等。



如果對方八字硬,斬桃花得逆向操作,不但不阻止他與外遇對象交往,還得暗中幫他找桃花,等他分身乏術,桃花即易自動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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