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氣他偷腥移民索500萬 外遇夫訴離卻免賠

1對夫妻1999年結婚,隔年丈夫偷腥被抓包,雙方簽分居協議書,妻小移民加拿大索「偷腥費」500萬元,但法官認為,離婚因2人感情轉淡,與協議書條件「因外遇影響離婚」不同,判夫免賠。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閻姓男子任職美商公司經理,1999年12月和妻子結婚,隔年外遇被妻子抓包,閻簽下悔過書,同意若再和外遇對象聯絡或不軌,願支付1000萬元給妻子並離婚;若因「其他因素」導致離婚,願支付妻子500萬。

閻妻2003年帶著幼子移民加拿大,2005年簽訂分居協議書,同意將來如受丈夫外遇事件影響而離婚,閻須支付500萬給對方。閻男3年前訴請離婚,抱怨太太每次聯絡就是要錢,2009年起,妻子拒絕父子再見面,法院判准離婚。高院合議庭認為,兩人離婚,導因於夫妻分居長達12年,屢次爭執,感情轉淡,與支付款項要件不符,昨判閻不必賠償,可上訴。

來源:蘋果日報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今日徵信社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