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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夫認外遇產女 挨告辯氣話
黃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黃妻去年發現丈夫的尤姓女密友生下1女,且生父身分不詳,質問丈夫「你確定這個女兒是你的嗎?」,沒想到黃男竟稱「當然是確定」,黃妻氣炸,怒控2人涉嫌通姦。但檢方開庭時,黃男和尤女均否認通姦,黃男堅稱是在說「氣話」,檢察官因而以通姦證據不足為由,今將黃男和尤女不起訴。
黃妻提告控訴,2012年間,丈夫曾向她坦承外遇,背著她和尤女交往,她要求2人分手,沒想到2人仍背著她持續見面,她直到去年7月,發現尤女在2012年底產下1女,懷疑女嬰是丈夫的種,暗中跟蹤丈夫和尤女,發現2人仍持續來往,因而拍下數張2人親密地挽手逛街的照片。
黃妻氣得和丈夫攤牌,質問:「你確定這個女兒是你的嗎?」黃男竟稱:「有的話當然是確定啊!」黃妻多次質問:「你確定那個一定是你的孩子?」黃男仍說:「本來就確定。」黃妻氣炸,怒控丈夫和尤女涉嫌通姦。
檢察官調閱女嬰的出生證明,發現生父姓名欄為「不詳」,但檢察官開庭時,黃男和尤女均否認通姦,黃男還說,不知道尤女的小孩是誰的,是因妻子多次質問,他被問到不耐煩了,認為妻子是擔心未來財產繼承受影響,才氣得隨口敷衍妻子;尤女則堅稱,女嬰的父親另有其人,2人雖然是好朋友,但不曾發生性行為,黃男並不是女嬰的生父。
雖黃妻當庭提出她質問丈夫的錄音,和丈夫與尤女出遊的親密照片,但檢察官認為,黃妻與丈夫的對話中,丈夫不曾承認通姦,且黃男和尤女的親密照片,只能證明2人過從甚密,仍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關係。
黃妻雖聲請強制採驗女嬰的DNA,但檢察官認為,黃女所提出的證據,沒有明顯事證可合理懷疑女嬰是黃男之子,若強制採驗恐不符憲法比例原則,再加上通姦事證不足,檢察官今將黃男和尤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