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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人夫與上司不淪 妻心情低落成小三
竹科一名已婚的陳姓工程師,三年前與女上司發生婚外情,甚至女上司打電話恐嚇工程師妻子趕快辦離婚,但因小孩撫養問題,夫妻二人並沒有辦離婚。
妻子因為老公和女上司劈腿,心情極度低落,認識已婚的盧姓男子,雙方從吃飯爬山,最後到摩鐵談心。結果妻子因為丈夫有小三心情低落,最後自己也淪為小三的身份。
陳姓工程師前往抓姦時,在房間內找到保險套和沾有體液的衛生紙,不過化驗DNA卻與盧姓男子不符,妨害家庭部分,盧姓男子獲得不起訴處分。
法官勘驗兩人共同進出摩鐵光碟,認為兩人互動如情侶,在公開場合牽手、摟腰、撫摸臀部等親密行為,多次上摩鐵,已超越一般社交禮節與友誼。
儘管刑事部分證據不足,但民事部分,法官最後判盧姓男子應賠償陳姓工程師八萬元。
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