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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警9個月上摩鐵偷情22次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俗話「朋友妻不可戲」,但一名刑事小隊長,身為警務人員,卻不顧朋友的道義,
不但和友人的妻子勾搭上,甚至還直接帶對方上摩鐵。友人事後察覺有異而詢問妻子,
對方才坦承讓他「戴綠帽」,他因此憤而提告。檢警調查發現,2人在9個月內偷情22次,
甚至還曾公然開偵防車上摩鐵,警方將其懲處並調離現職。
該名任職刑事小隊長年約40歲,和一名年齡相仿男子是多年好友,
友人妻子也年紀相當,蓄留長髮頗具姿色。該員警常和這對夫婦結伴出遊,
甚至曾過夜同睡一房。但該小隊長卻常利用出遊機會對人妻放電,甚至還頻獻殷勤,
而人妻本身也對小隊長有好感,雙方在前年2月開始被著友人幽會。
雙方輪流駕駛彼此的車子載對方上摩鐵,直到前年11月,友人突然發現有異,回家逼問妻子,
對方才坦承出軌,先後多次在汽車旅館幽會。友人憤而對該名小隊長提告妨害家庭,
檢方查出他和人妻在前年2月至11月期間,就上了22次摩鐵,其中還有6次是男方開著偵防車進出。
事發後人妻向丈夫懺悔,他念及20年夫妻情誼而撤告,檢方則在5月份起訴該名小隊長;
市警局事後將他記過2次、勤務不正常1次、公車私用申誡2次,並將他調離現職。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