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姦情「打」得火熱 警妻告情婦
中國時報 2008.05.15 鮮明卅台中報導
去年九月在馬祖涉嫌持刀殺傷民眾的連江縣警局員警姜治平,九十二年起背著妻子與台中縣蔡姓女子交往、同居,後來蔡女控告姜員家暴,姜員妻子無意間接獲法院寄給丈夫的保護令開庭通知,才發現丈夫在外偷吃,怒而對兩人提出告訴。
姜治平(四十四歲)曾在台中市、彰化縣警局服務,已婚、育有二子,九十三年間以可領取外島加給為由請調馬祖,任職連江縣警局保安隊員警。
男主角曾殺傷民眾 又鬧腥聞
去年九月間,姜員酒後與當地郭姓民眾發生爭執,涉嫌持刀將郭殺成重傷,事後警方企圖大事化小,以一般傷害案件偵辦,引起地方民眾不滿,經媒體披露後,警方才強調依法辦理,並將姜員調往北竿警察所。
檢方調查,姜治平在請調馬祖之前,就與住在台中縣龍井鄉的蔡姓女子(四十六歲)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休假返台時經常瞞著妻子與蔡女同居,並帶蔡女前往台南縣關子嶺的警光會館旅遊、投宿。
野花控家暴 保護令激怒元配
去年八月,姜員因故與蔡女發生衝突,蔡女控告姜員傷害,並向台中地院聲請家暴保護令,地院受理後,寄發開庭通知給姜員,結果被姜妻收到,姜妻這才發現丈夫有外遇,怒而對丈夫、蔡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檢方開庭時,姜治平坦承與蔡女發生多次性關係,不過,姜妻卻撤回對丈夫的告訴。檢察官偵結後,依妨害家庭罪嫌將蔡女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