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報導】 2011.04.06 桃園縣黃姓婦人(35歲)因丈夫外遇,她得知「小三」的身分後,傳簡訊罵「不要臉的女人、死纏著我丈夫」、「你是不是喜歡和別人共事一夫」等,被小三控告妨害名譽,檢察官認為黃婦只是表達做妻子的態度,且傳簡訊只有「小三」收到,其人不知情,與公然侮辱要件不符,今天對黃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