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想斷婚外情 被逼母子亂倫
聯合新聞網 2008/04/01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與1名外籍新娘發生婚外情,女方要分手,張竟開車將她和6歲的兒子載到山區,脅迫外籍新娘和她的兒子亂倫,她為不讓兒子受傷害而抵死不從,表示願與張發生性行為。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將張判刑9個月。
法院審理時,被害外籍新娘在法庭上一直發抖說「沒見過這麼變態的人,竟要我們母子亂倫」,她的兒子經醫院鑑定因此事造成心理極大創傷。
台北市已婚張姓男子6年前認識一名嫁來台灣的外籍新娘,兩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去年5月張要到女方家裡,她擔心被丈夫發現而拒絕,張竟開車強迫她帶兒子一起開往貓空山區。
張姓男子不滿她的手機內把他的電話給刪掉,毆打這對母子,又強迫她連續脫衣再穿衣3次,然後又逼她的6歲兒把褲子脫掉,要兒子到後座和她發生關係,男童嚇的發抖,仍再被張毆打;她擔心兒子受傷害,安撫張並自願和張發生關係,張得逞後才讓母子離去。
外籍新娘和兒子回家後,被丈夫發現妻子和兒子身上都有傷痕而起疑,她才透露遭張毆打及欺凌經過,丈夫報警,檢方偵查時,對她指控張逼她們母子亂倫,感到匪夷所思,但多次偵訊,女方的說法始終一致,檢察官對她測謊,仍證實她所這屬實。
法院認為,這位外籍新娘自願和張姓男子發生性行為,張並無脅迫女方,不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但張仍構成強制罪及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