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報導】 2010.11.28 44歲黃姓運將和朱姓婦人在台北市河濱公園停車場「車震」,遭朱女老公會同徵信社人員抓姦,黃、朱兩人簽寫各同意賠錢50萬元和500萬元和解書給朱女老公當場和解,但兩人事後反悔拒不付錢,朱女老公不甘綠帽罩頂,拿和解書到警局報案,控告老婆和情夫黃姓司機妨害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