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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揭人夫三劈 二奶先被捉姦
蘋果日報 2010-06-16【湯寶隆/高雄報導】
花心男求職洩「小公館」地址 元配逮正著
高市一名已婚的酒店少爺和酒店小姐搞婚外情,在外「金屋藏嬌」共築愛巢;不料,酒店少爺某一次求職,粗心大意地將履歷表上的住址寫到「小公館」地址,引來元配狐疑。花心男之後又疑劈腿另女,酒店小姐發現後憤而發傳簡訊告知男子的元配,結果元配循「小公館」地址捉姦,最後逮到的是酒店小姐,當場對酒店小姐及丈夫一起提出妨礙家庭告訴。
戀情複雜
警方調查表示,陳姓男子(二十三歲,高雄市人)與許姓女子(二十三歲)四年前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交往,兩年前結婚,育有一女,婚後許女在鳳山老家專職照顧女兒,陳男則在高雄市從事酒店少爺工作。
謊稱「好妹妹」蒙混
一年前,陳男與酒店小姐李姓女子(二十三歲)搞外遇,並在外租屋,雖按時拿生活費回家,卻唬弄妻子,因工作時間不定,得住在高雄「朋友」家中。
許女信以為真,曾有好心朋友告知她:「看過妳老公跟著一名女孩子手牽手逛夜市」,許女還不信。
直到有一次,許女看到老公找工作時填寫的履歷表,上面的地址不是寫著鳳山老家,而是寫高雄市的住址,許女才開始起疑,雖追問出該住址是李女租屋處,但是陳男卻謊稱「只是好妹妹!」許女也就未追究。
不料,與陳男外遇的李女,一次見陳男騎機車載另名女子逛街,認為陳男又劈腿別人,氣憤下傳簡訊給許女:「我看到你老公騎機車在一心路載女人。」許女收到簡訊後,想到生完小孩後,老公就對她「性致」缺缺、手機費用也變多,意識到老公搞外遇。
本周日根據履歷表住址循線從鳳山到高雄市區找人,當場抓到穿著內褲開門的丈夫和只穿睡衣的李女,氣得報警;而主動通知許女、希望許女去抓「第四者」的李女,自己反而先被抓。
罵「出去給車撞死」
許女在派出所大罵丈夫說:「我專心照顧女兒,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你好不要臉,最好出去給車撞死。」陳男老羞成怒,還一度動怒反嗆。
在派出所的警員出聲制止,陳男才坦承已與李女同居一年多,李女則無言;訊後警方將許男和李女依妨礙家庭罪嫌,雙雙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