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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比高金素梅更可怕」罵情婦被判刑

自由時報 2010/05/13 〔記者林良哲、楊政郡/台中報導〕

台中市龔姓女子懷疑林姓女子與丈夫有婚外情,不但毆打林女,更公開怒罵她「狐狸精」、「比高金素梅更可怕」,而遭對方控告,法官依傷害、誹謗、強制等罪判處她有期徒刑6月。

以具有爭議性的新聞人物來做為怒罵他人之工具,龔女並非首例。嘉義婦人與他人發生股權糾紛,大罵對方「你比宋楚瑜還奸」,對方認為人格受辱,控告婦人妨害名譽;在美容院當學徒的黃姓女子,當眾指摘葉姓老闆娘「學佛學到哪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板橋地檢署認定這句話會讓人格受到貶損,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黃女。

等在上班地點叫囂

去年3月26日,龔女先到林女上班地點等候,上前拉扯、毆打,造成林女輕微腦震盪及頭部挫傷。之後,直指林女是「狐狸精」、「賤女人」,還在大庭廣眾下對著林女大聲叫罵說:「這個賤女人比高金素梅更可怕、噁心,不要被她騙了,我手上的光碟片,還有她跟我老公做愛的各種姿勢,我都有證據」,更強拉林女到警局,表示要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因證據不足而未能提告。

正好遇上高金新聞熱

當時正好是立委高金素梅和已婚的前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被週刊拍到,出現在高金素梅的家裡,引起社會關注之際,林女認為被誹謗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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