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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婦外遇51刀殺嬰滅跡
自由時報 2009/09/03
驗DNA 兒卻是夫的種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發生在6月底的板橋市簡姓婦人51刀殺嬰案,案情大逆轉!簡婦原本供稱因產後憂鬱症,所以殺了自己的小嬰兒,但檢方查出,實則是她因為長期婚外情,擔心嬰兒可能不是丈夫的「種」,所以決定殺死這個才4個月大的小嬰兒;更令人浩嘆的則是︰案發後經DNA鑑定,她所殺死的嬰兒,親生父親是丈夫,而不是情夫。
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本案,認為簡婦僅因感情處理不當,發洩於無辜的親生小嬰兒,所以將32歲的簡婦依殺人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另依妨害家庭罪起訴她44歲的吳姓情夫。
劈腿10年 憂婚外情曝光
檢方調查,簡婦與張姓丈夫為專科同學及班對,86年即交往,89年間簡女到南亞公司上班,結識已婚的吳姓同事後,即隱瞞男友,劈腿吳男。95年結婚後仍繼續與吳男交往。
簡婦今年2月產下男嬰,但她擔心男嬰非丈夫親生,體貼的丈夫卻一直以為是產後憂鬱症,要簡婦辭職在家休養,自己兼兩份工作養家。
今年6月24日晚,簡婦與丈夫散心時,一度向丈夫坦承與吳男有婚外情,張夫致電求證,但吳否認,並稱是簡婦精神不穩亂講話,簡婦才改口是亂講;但簡婦擔心紙包不住火,隔天上午在丈夫上班後,即3度悶嬰、抓嬰撞牆等方式欲致嬰兒於死,見嬰兒未斷氣,再持水果刀猛刺51刀到斷氣。
簡女案發後自戕送醫救治,6月29日男嬰解剖當天出院,她在警訊時仍堅稱是產後憂鬱症造成悲劇,但檢方複訊時,改口稱因擔心嬰兒不是丈夫的種,才出手殺嬰。
檢傳夫與情夫 比對DNA
檢察官謝憲杰調閱簡女與吳男的通聯紀錄,確認2人聯絡密切,7月間傳喚簡婦的先生及外遇對象吳男出庭比對DNA,8月鑑定結果出爐,確定嬰兒父親就是簡婦的先生張姓男子。
謝憲杰當初受理本案,自己才剛喜獲麟兒,因而驗屍幾乎是忍著淚進行,等到與書記官當庭聽聞簡婦描述殺嬰過程後,再也忍不住難過而當庭掉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