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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千萬富翁身亡 二奶攜女爭產
大公網 2009-7-9
【大公網訊】五年前,廣州四十六歲千萬富翁因病去世,在南海黃岐留下不足四歲的私生女和三十歲沒有名分的「二奶」。今年二月,「二奶」向廣州白云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兒繼承富翁一百萬遺產,該案件獲得受理。
本案原安排在九日開庭,但因故推遲。九日,「二奶」阿桃(化名)約見記者,細說曲折情事,並稱自己不貪千萬遺產,只想為女兒爭取生活和學習費用。
《南方都市報》報導,阿桃今年三十五歲,安徽人,女兒今年已經九歲,她說自己十四年前與廣州地產富商陳偉(化名)相識于廣佛交界的某酒店。當時,二十一歲的她是迎賓小姐,陳偉常帶朋友及客戶來酒店吃飯。
一次聚餐結束后,陳偉突然提出請阿桃吃夜宵,后來又多次約她吃飯、看電影,開始了交往。「出來打工的幾年,他是對我最好的」,阿桃說,自稱離婚的陳偉非常細心體貼,而且交往數月,對方也沒越軌行為。
其間,陳偉送過阿桃幾件金銀首飾和一部BB機,還經常帶她去買書。一九九六年,他以兩人的名義在南海黃岐購置了一套七十平米、價值四十余萬的房子,雙方開始同居。
此時,阿桃想讓陳偉帶她去見家長,但他婉言拒絕。「我是公司老總,帶你這么年輕的女孩子回去,會惹來閑言碎語。」之后,兩人發生了爭吵,阿桃賭氣回了安徽老家,陳偉又專程將她接回南海。
從安徽老家回來后,阿桃說,父母已經催自己結婚。
陳偉滿口答應,並說往返廣東安徽之間辦結婚證太麻煩,先擺酒再領證。阿桃同意了。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十九歲的陳偉和二十三歲的阿桃,在安徽舉行婚禮,兩人還特意照了幾套婚紗照。
婚禮擺了二十余桌酒席,但男方只有新郎參加婚禮,阿桃的父母不大高興,而陳偉解釋說,自己的父親早年已經棄家去香港,唯一的妹妹要留在廣州管理公司。辦完喜事,兩人返回廣東,此后阿桃再催陳偉辦結婚證,對方總說自己事業做得很大,結婚證不是輕易領的,最后不了了之。
二000年三月十五日,阿桃生下女兒甜甜(化名),陳偉很高興。但沒多久,阿桃偶然聽到他給妻子打電話,又急又氣地追問之下,陳偉最后承認自己並未離婚,而是分居多年,婚姻名存實亡。看著還在搖籃里的女兒,阿桃默認了。
二00三年秋,陳偉身上開始出現水泡,起初只是搽點藥膏,后來情況越來越嚴重,頭上和脖子上都長滿了,他只得于年底到廣州的醫院治療。
陳偉沒有告訴阿桃具體病情,也沒有讓她陪伴,二00四年八月,病情有好轉的他回到黃岐看望阿桃,但不久又因腰部劇痛趕回廣州治療,此后手機長期關機,阿桃無法跟他聯系。
直到去年三月,阿桃終于輾轉拿到陳偉的火化證明,才確認早在二00四年十月,陳偉因腎衰竭病逝,遺體已火化。據陳偉的妹妹對阿桃說,哥哥病情無法確診,有醫生懷疑是紅斑狼瘡。
兩人同居時,陳偉經常會給阿桃數千元生活費,但自從他二00三年住院后,阿桃就失去了穩定經濟來源,在服裝店打工,月入不到千元。因沒領結婚證,甜甜只能落戶安徽,今年已經九歲,正在南海某私立學校上小學,每年需交納八千多元的學費、幾千元住宿費。
阿桃在黃岐的房子,因陳偉去世,沒法辦房產證,只得出租,自己搬入數百元房租的舊房。陳偉的妹妹則先后支持了甜甜近兩萬元學費和生活費。
陳偉身后遺產豐厚,今年初,生活困窘的阿桃作為女兒的監護人,聘請律師要求分得陳偉遺產中的一百萬。阿桃稱,估計這些錢足夠供女兒讀書和生活至成年,她並不想給人以貪求遺產之感。
經阿桃的代理律師查證,陳偉去世后,遺產有坐落于廣州市白云區的多套住宅及商鋪、廣州市某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汽車等千萬元資產,而目前全部遺產都由其妻楊女士一人獨自控制和管理。
今年二月份,阿桃代女兒向廣州白云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甜甜對陳偉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並要求分得遺產一百萬元。
據悉,白云區法院本安排該案于七月九日開庭,但因法官培訓推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