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2009.02.17 桃園縣馮姓婦人懷疑丈夫偷情,在丈夫車上裝衛星導航追蹤設備(GPS)監控丈夫行蹤,後來抓姦成功,他的丈夫控告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桃園地檢署以通訊監察法規定「未經同意不得錄音」,認定馮女觸犯通訊監察法,但考量她為抓姦觸法,檢察官對她聲請簡易處刑,並請求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