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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畸戀小6生 星女老師認罪
自由時報 2009/02/11
〔編譯陳成良/綜合新加坡10日外電報導〕新加坡一名涉嫌與15歲男學生發生6次性關係的32歲已婚教師,9日在法庭認罪。這是星國首宗女教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關係醜聞,若罪名成立,女教師將面臨最高10年徒刑。
少年威脅不准分手
結下這起師生孽緣幾個月後,女教師漸漸覺得少年佔有欲非常強,而且非常情緒化,難以控制,決定結束兩人關係。不過,被告在幾個月後提出分手,少年不肯,並恫言殺害被告全家,最後被告在親友勸告下於去年5月報警,全案因而曝光。
這名女教師育有2歲和5歲女兒,原本在新加坡一所小學教授華文和公民課程,與女教師發生性關係的少年,則是中國籍學生,他前年在女教師當時執教的小學念小六,不過他沒上過她的課。
新加坡媒體報導,這名女教師在法庭認罪後神情凝重,一度用紙巾拭淚。法庭文件顯示,該名少年於2007年6月學校假期時參加學校的海外遊學團回到中國,而被告負責帶團,兩人因而結識,被告並於返回新加坡後打電話給少年,雙方陷入不倫畸戀。
案情透露,這對師生去年1月至3月間多次租度假屋,在下課後同去親熱,激情熱吻、愛撫,還大談性事。不過,女教師擔心懷孕,要少年去買套,他表示年紀太小不能買,她就自己買了交給他藏好備用。去年3月10日,她曾租了度假屋,在2個月內發生6次性關係。
醫師報告顯示,女教師在案發時精神狀態正常;但女教師的委任律師則為她求情,聲稱女教師案發時必須兼顧家務和校務,工作壓力大,而女教師的丈夫又長時間工作、參與基層活動而很少在家。而且,被告在事發後已有悔意。這起轟動新加坡的杏壇性醜聞案件預定23日宣判,被告獲准繼續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