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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外遇生2子 牢中夫放她自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402315.shtml
妻外遇生2子 牢中夫放她自由
【聯合報╱記者熊迺群、鄭文正/台中市報導】 2008.06.27
台中縣廖姓女美髮師於丈夫張姓男子服刑期間,與顏姓新歡生下兩個孩子,為讓孩子上學,他將兩個孩子登記在丈夫名下;如今丈夫將出獄,眼看必須攤牌,為讓孩子改姓顏,她自首偽造出生證明,請求離婚。張姓男子體諒妻子,簽字同意,讓她追求自己的幸福。
檢警調查,九十年間,卅五歲的廖姓婦人與張姓男子結婚,因個性不合,不久即分居;廖婦與小她兩歲的顏姓男子交往,次年,張姓男子犯殺人未遂案入獄,廖婦與顏姓男子同居,生下兩個兒子。
廖婦瞞著外遇產子一事,但九十三年間,大兒子已滿三歲,需取得戶籍讀幼稚園,她才將兩兒子都登記在丈夫張男名下。
今年三月,廖婦聽說丈夫有機會聲請假釋,憂心丈夫無法接受她外遇,又想到大兒子要上小學了;顏姓同居人也認為,明明是親生兒子,卻只能喊自己「叔叔」,不能光明正大地喊「爸爸」,實在不妥。
廖婦於是到台中地檢署自首,坦承自己偽造孩子的出生證明申報戶口,並懇求檢警幫她比對DNA,作為提出離婚的依據,好讓孩子改姓「顏」。
「想離婚開口就是了,不用那麼麻煩。」檢警日前到獄中採集張姓男子的口沫樣本比對,他才知道自己當了四年名義上的父親,但他未責怪妻子,反而說希望她們母子的生活能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