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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男子發現16歲兒子非親生獲前妻返還7萬元
北美新浪網 2008/05/22
晨報訊 程龍(化名)與前妻余敏(化名)離婚後,每月按時支付兒子熙熙的撫養費。不過,周圍的朋友都說熙熙長得不像他,于是他帶兒子做了親子鑒定,結果令他感到五雷轟頂:養了16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親生,一怒之下他把前妻告上法院。日前,靜安法院判決余敏返還程龍撫養費、教育和醫療費用4.44萬元,賠償精神損害賠償費3萬元。
1990年12月,程龍與余敏登記結婚,1991年7月,生下了兒子熙熙,同年3月,程龍因犯盜竊罪入獄5年半。1993年8月,余敏與程龍離婚,兒子熙熙隨余敏生活,程龍在獄中每月支付撫養費200元。1996年,程龍出獄後仍每月支付撫育費,並承擔熙熙部分教育費。
程龍于去年8月帶兒子做了親子鑒定:熙熙和他沒有任何血緣關係。
法院認為,司法鑒定結論表明程龍與熙熙間無親生血緣關係,余敏的懷孕行為違反了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相互尊重的義務,誤使程龍將熙熙當作自己的親生子女撫養,不僅侵害了程龍的基本身份權,還給他帶來無形的精神壓力與痛苦,遂作出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