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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賭誓又反悔 外遇男毀約吃官司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
男子外遇後寫悔過書,誓言再犯就做太監,結果再犯。妻子拿悔過書訴請離婚,男反指悔過書是妻子偽造,自己吃上誣告官司。
一對林姓夫妻,婚後經常爭吵,丈夫被妻子捉到與另一女子有曖昧行為。妻子於是要求丈夫在公婆前寫下悔過書,男方在內容提到若再犯「願遭天打雷劈,今生潦倒做乞丐,來世做太監」。
不料做丈夫的果真再犯,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還在法庭上拿出丈夫的悔過書,爭取有利裁判。但丈夫當庭否認悔過書是他親筆寫,開完離婚訴訟庭後,跑到地檢署控告妻子偽造文書。
檢察官將悔過書送到刑事局鑑定筆跡,悔過書上面最後署名所捺印的指紋和林姓丈夫相符,也沒有證據與動機顯示妻子會去偽造,檢察官因而認為悔過書縱非丈夫親筆所寫,至少也是經丈夫同意所製作。
檢察官於是將丈夫指控妻子偽文的部分處分不起訴;但妻子反告丈夫誣告的部分,檢察官則依誣告罪起訴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