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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小三要200萬 偷拍性愛恐嚇
自由時報 2011/04/20〔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
已婚陳姓男子去年與中國女彭小燕發生數次性關係,事後收到性愛光碟及恐嚇簡訊勒索200萬元,陳某認為是仙人跳而報警;警方昨依恐嚇、妨害秘密罪嫌函送彭女。
警方調查,42歲的陳男從事金融業,去年與28歲彭女發生數次性關係,但彭女卻涉嫌用手機偷拍兩人性愛過程,錄成光碟放在陳男車上,事後以電話告知陳,隨後還傳簡訊說,「不要敬酒不喝喝罰酒,我什麼都不在乎了,要玩命,我陪你!」彭女要求陳男匯200萬元到指定帳戶,陳男說,前後花費近2萬與彭女性交易,認為遭到仙人跳,因此向警方報案。
基隆市警二分局日前傳喚彭女到案,彭女喊冤說,根本沒收錢。她說,因為與陳男交往才離婚,陳男說要以200萬元補償,卻遲遲未兌現諾言,才會要求陳男匯錢,彭女還說,為了想留做紀念,才偷拍兩人性愛光碟,告訴陳男光碟事,只因為「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