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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真是男小三…檢勸撤誹謗告訴
中國時報 2011-04-13【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黃姓男職員當「小三」與已婚許姓女同事在一起,還幫她寫贍養費官司訴狀,許女前夫舅舅一氣之下,直接跑到辦公室對黃大罵「公務員不知檢點,破壞人家家庭」等語。黃控對方恐嚇、妨害名譽等十多條罪,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被告所言應非捏造,部分先請黃當庭撤告,其他最後都做出不起訴處分。
四十多歲黃姓男子是新北市政府職員,原本有女朋友的他竟愛上同事,卻已是人妻的許女,兩人交往甚密,黃當時的女友還曾直擊兩人手牽手,上前與許女發生扭打,導致許女受傷住院。兩人高調行徑,連許女丈夫舅舅陳男都撞見兩人出現在黃男的公務宿舍附近,還上前質問黃難道不知道她是有夫之婦?但兩人不予理會。
許女前夫最後同意離婚,因贍養費談不攏在法院訴訟中,黃男仗著自己懂些法律,竟幫許女寫贍養費官司訴狀。許前夫舅舅去年十月得知,隨即衝到黃辦公室,當著他同事面前大聲斥責「公務員不知檢點,破壞人家家庭,不應替人寫民事贍養費官司訴狀。」
黃男一氣之下,控告罵人的陳男恐嚇、妨害名譽、誹謗、侮辱公務員等,林林總總共有十多項罪名。
檢察官調查並傳黃男前女友到庭說明,證實陳男所言並非造假,開庭時對黃曉以大義,先撤掉公然侮辱、誹謗告訴。最後判定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